青岛市规定,校内课程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为学生布置作业要进行科学设计,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青岛市要求,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记者 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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