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活动应坚持公益性,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承认违规开展的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