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两部修订草案拟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
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学历要求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适用该规定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审核确定,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两部修订草案均提高了任职的学历条件,改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此外,两部修订草案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一般到基层任职;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般通过逐级遴选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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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