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得去”方面,我省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岗位,引导他们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可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在“留得住”方面,我省将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其中,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在“干得好”“流得动”方面,我省将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畅通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着力打破人才流动中的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为他们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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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