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所定的总体目标,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向基层一线实施倾斜等重点改革事项,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健全职称制度体系、修订各系列评审标准、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制度健全、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体系。
该《意见》重点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前期向18个省辖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权限,在15所高校和4家大型企业及省农科院、省社科院试行单位自主评审的基础上,有序向省辖市下放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向县(市、区)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在所有高校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推进自主评审。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准予破格或越级直接晋升高级职称。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加大了对基层的政策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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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