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根据中办、国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河南省选配科技副职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在核定的市、县、乡行政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范围内,面向入选“双一流”大学选拔引进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充实党政机关,统一聘任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优先充实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县乡基层,博士研究生聘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科技副职(副处级),硕士研究生聘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聘期最低为3年,试用期为1年。
《方案》还明确了选聘人员在任职期间所享受的相关待遇:聘期满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转为委任制公务员,博士研究生安排副县(市、区)长或省辖市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主任科员或县(市、区)直部门副职、主任科员,其任同职级年限连续计算。特别优秀的,纳入相应级别后备干部管理,优先安排到相应级别正职岗位任职。
此外,《方案》还明确规定,定向“双一流”大学选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辖市党政机关工作。录用后前两年安排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对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生活补贴、住房、社会保障、迁移落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对自主创业的,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由政府提供创业扶持。(完)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